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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俄再提“敌国条款”,向日本敲响警钟

2026-08-20 2821

俄罗斯外长8月17日率先提醒日本重读联合国宪章中的第107条,两天后我国外交部公开表示赞同,并将这一“敌国条款”视作宪章中不可忽视的规定。二战审判开庭80周年这一时间点被选为继续强调该条款,显然带有特殊含义。

第107条的要旨是:二战期间盟国对德日等战败国采取的措施,不会因联合国宪章后来生效而被自动取消。该条款自宪章通过以来一直保留,尽管有人主张其已过时并曾提出删除,但修宪门槛很高——不仅要在联合国大会取得三分之二多数,还需常任理事国在本国完成批准程序——因此至今未被修改。

有人把此次中俄的表态解读为“拿到对日动武的通行证”,这是一种误读。国际法对使用武力有明确限制,所谓的“敌国条款”并非允许任意发动军事行动的万灵符。它更多是法律与历史上的存在,具备政治与舆论上的影响力,而非自动触发军事手段的开关。

真正起作用的,是中俄将日本的战争责任和战后安排重新摆到国际视野中。近年日本在修改和平宪法、扩大军力等方面的动向,使得周边国家对此格外敏感。中俄此番并非无的放矢,而是借既有条约与历史文件提醒:日本能恢复国际地位的前提,就是承认并承担战后国际秩序所确定的责任。

此前俄罗斯在2024年和2026年5月就曾在不同场合提及第107条,这次两国几乎同步发声,传递出明确的外交信号。我国在表达意见时还援引了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和日本投降文件,强调这些文献共同构成了战后安排的法律与政治基础。

综上所述,第107条目前更像压在日本头顶的一块警示牌:它把历史责任和既定秩序重提于公议场,时刻提醒有关国家不要试图颠覆战后规则。如果日本继续触碰和平宪法和地区安全的红线,中俄及其他关切方将不断把这些历史与法律问题摆上台面,迫使日本面对无法回避的历史与制度约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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